《啟東市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啟東市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市公安局 市財政局 2013年 11 月 20 日)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3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fā)[2013]133號)以及南通市政府《南通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辦法》(通政規(guī)[2012]8號)精神,設立啟東市見義勇為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根據有關財政制度規(guī)定,結合我市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見義勇為傷亡是指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行為引發(fā)的直接傷亡。
第三條 專項資金是專門用于統籌解決啟東市見義勇為傷亡人員醫(yī)療救助、撫恤補助等費用的財政資金。
第四條 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額度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根據當年見義勇為人員傷亡情況使用,使用金額超出預算的,由財政安排補足。
第五條 見義勇為行為傷亡情況發(fā)生后,市見義勇為專項資金根據本級政府的職責、義務支出使用。
第六條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見義勇為死亡人員,不能經烈士評定、因公犧牲申報和工傷鑒定等渠道獲得撫恤和補助政策的,啟用該專項資金給予撫恤補助。
?。ǘ┮娏x勇為負傷人員,其搶救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通過法律追責或醫(yī)療保險不能解決的,可使用該專項資金給予醫(yī)療補助。
?。ㄈ┮蛞娏x勇為行為造成見義勇為人員財產重大損失,經相關法律追責及保險等渠道無法補償的,可使用該專項資金給予財產損失補助。
第七條 專項資金使用標準:
?。ㄒ唬┓鲜褂梅秶?guī)定的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fā)放一次性補助金。
?。ǘ┓鲜褂梅秶?guī)定的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醫(yī)藥費用,通過適當的醫(yī)療減免、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及該專項資金補助等方式統籌解決。
?。ㄈ┓鲜褂梅秶?guī)定的見義勇為人員的重大財產損失,經有關部門進行評估核價后,確定補助標準。
第八條 見義勇為人員發(fā)生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啟用該專項資金給予補助的,由市公安局調查核定認定。
第九條 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根據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評估結論等有效報告,研究提出撫恤、醫(yī)療補助或者財產損失補助的具體意見,并報市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協調小組審核。
第十條 財政部門根據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協調小組的審核意見,依照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批程序進行審批撥付。
第十一條 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對資金發(fā)放后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匯審,并根據有關財政制度做好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