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章程
啟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啟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于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江蘇省啟東市。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倡導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宣傳先進事跡,提供資助援助,獎勵見義勇為人員,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構建。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shù)額為人民幣500萬元,來源于啟東市人民政府財政資助。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業(yè)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公安廳。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江蘇省啟東市匯龍鎮(zhèn)民樂中路516號。
第二章 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
?。ㄒ唬┬麄饕娏x勇為先進事跡,弘揚社會正氣,激勵廣大人民群眾勇敢地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ǘ┍碚谩ⅹ剟钭龀鐾怀鲐暙I的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
?。ㄈ樯鐣伟惨娏x勇為犧牲人員增發(fā)撫恤,為傷殘人員的康復治療提供資助;
(四)對受到本會表彰的、生活特別困難的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和子女予以救濟和提供資助;
(五)宣傳、表彰、關心和支持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事業(yè)的單位和個人;
(六)組織開展各種活動,推動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事業(yè)的發(fā)展;
(七)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咨詢服務和對外交流;
?。ò耍┰诒镜亻_展各種形式的基金募集活動;
?。ň牛┙邮苌鐣€人和組織對本基金會的自愿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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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唬┙邮苷械钠渌嘘P任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基金會章程;
?。ㄈ┲С稚鐣伟惨娏x勇為事業(yè)并做出積極貢獻;
?。ㄋ模┢沸卸苏?、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ㄎ澹┠挲g不超過70周歲。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ㄒ唬┑诙美硎掠蓸I(yè)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fā)起人分別提名并共同協(xié)商確定。
?。ǘ├硎聲Q屆改選時,由業(yè)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并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ㄈ┝T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ㄋ模├硎碌倪x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碛斜緯倪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與理事會的集體決策;
(二)對本會工作有批評權和監(jiān)督權;
?。ㄈ﹫?zhí)行落實理事會的會議決定,參加本會組織的相關活動;
(四)宣傳本會宗旨、章程,拓寬籌集基金渠道;
?。ㄎ澹┧趩挝幌碛欣硎聲洅斓某蓡T單位牌匾一面,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ǘ┻x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yè)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ㄋ模┠甓仁罩ьA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Q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ㄆ撸Q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ò耍┞犎?、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ň牛Q定基金會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ㄊ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至少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jiān)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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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x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ㄈ┱鲁桃?guī)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ㄋ模┗饡姆至ⅰ⒑喜?。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規(guī)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jiān)事3名。監(jiān)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jiān)事。
第十八條 監(jiān)事的產生和罷免:
?。ㄒ唬┍O(jiān)事由主要捐贈人、業(yè)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jù)工作需要選派;
?。ㄈ┍O(jiān)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jiān)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jiān)事依照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jiān)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jiān)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并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jiān)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shù)的1/3。監(jiān)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lián)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jiān)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yè)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ㄋ模┚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ㄒ唬┮蚍缸锉慌刑幑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ǘ┮蚍缸锉慌刑巹儕Z政治權利正在執(zhí)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常務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fā)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fā)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負責理事會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議和理事長辦公會議;
(三)檢查理事會決議和理事長辦公會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理事會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鲁毯屠硎聲x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珠_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ǘ┙M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ㄋ模M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ㄎ澹﹨f(xié)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崦鬓k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經理事長辦公會議決定后聘用;
?。ㄆ撸┱鲁毯屠硎聲x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或非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組織募捐的收入 ;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愿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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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符合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后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jù)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xié)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jù)捐贈協(xié)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于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于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于:
?。ㄒ唬┆剟钣掠谂c犯罪分子作斗爭或協(xié)助破獲重大案件,為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ǘ槭艿奖緯碚玫纳鐣伟惨娏x勇為犧牲人員增發(fā)撫恤,為傷殘人員康復治療提供救助;
?。ㄈκ艿奖緯碚玫纳鐣伟惨娏x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和子女,生活特別困難的予以救濟和提供資助;
(四)為宣傳社會治安見義勇為先進事跡和其它有利于發(fā)展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事業(yè)的重大活動提供經費;
(五)基金會日常工作經費及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等費用;
?。I(yè)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有利于發(fā)展啟東市見義勇為事業(yè)的其他開支。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大型募捐文藝演出或體育比賽;
?。ǘ┐笮蜕鐣伟惨娏x勇為宣傳活動;
?。ㄈ┥鐣伟惨娏x勇為先進分子事跡宣講活動;
(四)通過電視臺、電臺、報刊等新聞媒體進行募捐;
?。ㄎ澹┢渌?、合法渠道進行募捐、投資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xiàn)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于從事章程規(guī)定的公益事業(yè)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xié)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xi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xi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xié)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shù)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受助人未按協(xié)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xié)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xié)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jiān)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jiān)督和會計監(jiān)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yè)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ㄒ唬┥夏甓葮I(yè)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ǘ┍灸甓葮I(yè)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ㄈ┴敭a清冊。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guī)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后,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jiān)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ㄒ唬┩瓿烧鲁桃?guī)定的宗旨的;
?。ǘo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fā)生分立、合并的;
(四)需要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后的剩余財產,應當在業(yè)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ㄒ唬樯鐣伟惨娏x勇為犧牲人員增發(fā)撫恤,為傷殘人員的康復治療提供資助;
?。ǘκ艿奖緯碚玫纳鐣伟惨娏x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和子女,生活特別困難的予以救濟和提供資助;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0年10月21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