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2月27日 ,基金會召開日常工作例會,根據(jù)第四季度理事長辦公會議確定的工作計劃,對年前及年后部分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主要是在前期各基層工作站主動申報、基金會實地驗收的基礎上,對見義勇為先進集體和個人的人選進行了審核評定。其次是確定了春節(jié)走訪慰問見義勇為人員活動的具體形式和具體時間。同時,例會還對年后召開第二屆二次理事會的相關事項做了安排,計劃把交警、邊防等公安警種的負責人納入工作站領導班子范疇,并提出了在王鮑工作站召開基層基礎推進會的工作設想。
上一篇:啟東部分見義勇為人員及聯(lián)防保安隊員獲南通基金會獎勵
下一篇:南通基金會來啟慰問見義勇為困難人員